據廈門市紀委監察局消息,廈門3名干部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日前,經廈門市委批準,廈門市紀委對3人進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鄭惠生 資料圖
經查,鼓浪嶼—萬石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原副主任鄭惠生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廈門市紀委審議并報廈門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鄭惠生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收受禮金予以追繳。
洪琴水 資料圖
同時被通報的,還有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原副局長、黨組成員洪琴水。經查,洪琴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廈門市紀委審議并報廈門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洪琴水開除黨籍處分。
梁超 資料圖
此外,廈門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黨委委員梁超同樣因為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經查,梁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廈門市紀委審議并報廈門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梁超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其他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