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了,小玉(化名)卻只能眼巴巴地看著同齡的小朋友去上學。
小玉一出生就被親生父母拋棄,一對好心夫婦抱養了她。今年她已經6周歲了,長得乖巧可人,卻因戶口問題上不了學,家人為此操碎了心。
出生沒幾天就被父母拋棄
時光要追溯到2009年1月的一個清晨。
同安東宅村的蘇先生正在家里睡覺,有村民來找他,說村廟口邊的紙箱里發現一個嬰兒,讓他去看一看。
蘇先生和妻子來到村廟口。果然,地上放著一個紙箱,打開一看,里面有一名女嬰。紙箱內還有幾件嬰兒的衣服,一張紅紙上寫著女嬰的出生日期:2009年1月。
蘇先生和妻子結婚多年未有孩子,兩人商量過后,將女嬰抱了回去。當時他們不知報警處理,一個月后向村干部說明了此事。
這個女嬰,就是小玉。
沒有戶口無法報名上小學
養父母對小玉疼愛有加。小玉小時候經常生病,不時發燒,嘴唇破裂,曾患過急性支氣管炎,但在養父母的精心養育下,小玉的身體漸漸變好了。
轉眼間小玉到了上小學的年齡。今年開學,很多同齡的小朋友都上學了,而小玉因戶口問題無法報名。
不能和小朋友一起上學,小玉整天哭鬧著“我要上學”。養父母很無奈,有時甚至不敢帶她出門。
在家人的努力下,開學后一個多星期,小玉才去了附近的一所小學寄讀。
不過,校方明確表示,小玉沒有戶口就沒有學籍,以后無法參加升學考試。
警方:去福利院辦棄嬰落戶
家人為了小玉落戶的事一直奔波,從去年就開始多次向當地派出所申請落戶,但至今未成功。
去年1月,蘇先生向派出所提交了登記戶口申請書。民警主動介入和走訪調查,詢問相關當事人,以及對小玉提取血樣,通過存入全國打拐嬰兒數據庫進行比對確認,未發現是被拐嬰兒,然后提供了《調查情況說明書》。不過,由于不符合相關規定,蘇先生無法給孩子落戶。
警方建議,蘇先生如果要為小玉辦理落戶,可以到廈門市福利保健院辦理棄嬰落戶后,再和福利院辦理寄養協議,然后撫養小玉。
相關規定
根據公安部、衛計委等六部門規定,2008年9月5日起,公民撿拾棄嬰的,一律到當地公安部門報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門送交當地社會福利機構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的撫養機構撫養。公民申請收養子女的,應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收養登記;公民不能擅自收養棄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