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私用,同安區兩人被處分。昨日,廈門市紀委監察局通過官方網站通報了同安區近期查處的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同安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蔡國富公車私用等問題,被通報了。據查,2013年7月21日,蔡國富違反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規定,私自駕駛單位公務車輛前往漳州市辦理私事。
此外,蔡國富還先后3次利用雙休日非公務活動外出時使用單位公車加油卡在外地加油,先后19次使用單位公車加油卡為私車加油。
就此,同安區紀委于2015年7月27日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由其個人承擔公車私用及為私車加油產生的費用。
同時,同安區祥平中心小學校長邵永紅公車私用問題也被處分了。
2013年6月29日,時任新民中心小學校長的邵永紅違反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規定,讓司機駕駛單位公車載其到思明區辦理個人私事。為此,同安區紀委于2015年8月24日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并由其個人承擔公車私用產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