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您是不是覺得就只是環保部門的責任?其實不然,這其中的責任還涉及經信局以及發改委。昨日,廈門正式對外公布責任清單。截至目前,廈門市級43個部門共明確責任事項6849項,另梳理出涉及多部門監管的責任劃分事項91項。責任清單所涉及的43個部門已全部在各自門戶網站上對外公布責任清單,接下來也將在市政府網站上匯總公布,市民可上網查詢。
市編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6月,廈門公布權力清單,40個政府部門精簡4521項權力。權力清單重點在于“法無授權不可為”;而昨日公布的責任清單則旨在實現“法定職責必須為”。對多部門監管事項特別是市民關注度高、反映強烈的市場監管、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職責,依法明確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的責任。且責任不僅明確到各個部門,還落實到具體處室。
記者注意到,在各部門當中,責任事項總數最多的為市公安局,共有628項,市市場監管局緊隨其后,共有561項責任事項。責任清單中對91項各部門交叉的責任事項也做出了詳細規定,以防止推諉扯皮行為。
若是未能履行職責的,又當如何追責?市編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主要是以省審改辦確定的追責情形為基礎,明確部門沒有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權應承擔的責任。比如,對行政許可的追責情形,根據《行政許可法》、《福建省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按照行政許可實施過程中受理、審查、決定、事中事后監管等環節的工作要求,明確適用13種追責情形,在實施行政許可時,存在其中任何一種情形,就要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