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體不如實公示年度報告,或被商事登記機關處以2萬元到10萬元的罰款。
明年啟動的廈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將按照“寬進嚴管”的原則,降低商事準入門檻,同時強化政府部門的監管力度。
在昨日下午召開的廈門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一審。
市人大常委會擬在下月對《草案》進行二審并表決。如果順利通過,這部備受關注的新法規將從明年起施行。
將抽查商家年報
《草案》根據中央精神,極大地提高了商事主體注冊登記便利程度,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取消企業年檢制度,取消一般性經營行為的審批,大幅度削減行政審批項目。
同時,《草案》明確了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責,推動政府審批職能向公共服務職能轉變,推動行政管理從注重事先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草案》規定,實行商事主體年度報告制度,商事主體應按照商事登記機關規定的格式和時間,通過信用平臺如實公示其上一年的年度報告,報告包括投資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負債、登記及備案事項變化情況等內容。商事登記機關應對商事主體公布的年度報告內容進行抽查,按規定將未如實公布年度報告的商事主體納入信用監管體系,并接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舉報。《草案》還要求建立違法商事主體名單制度,將違法商事主體納入黑名單,通過信用平臺向社會公示,并采取相應的信用監管措施。
騙取登記最高罰10萬
遵循“寬進嚴管”的原則,《草案》對各類違法行為設置了嚴格的處罰條款。
違反《草案》相關規定,商事主體應當備案而未備案的,應當變更登記或備案而未變更登記或備案的,由商事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擬對自然人處以5000元罰款,對法人和其他組織處以5萬元罰款。
采取提供虛假材料或其他欺詐手段騙取商事登記的,由商事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擬對自然人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法人和其他組織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登記。
商事主體未如實公示年度報告的,由商事登記機關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同一個區開分店可不用再辦照
東南網11月2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香卉輝/文梁張磊/圖)注冊一家公司,不用再花費巨大成本專門租賃一處符合條件的辦公地址,開公司的成本下降八成。
在同一個區開分店,不用再辦營業執照,只需備案經營地址就行。本輪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企業成立、開分店的成本將會有明顯的縮減。
同區內開分店不用辦照
老李是四川人,準備在廈門開餐飲店,他的目標是“2年內在廈門開5家分店”。他想把總公司辦公地址租在寫字樓里,餐廳的地址再去找店面。
按照現行的注冊方法,老李在寫字樓里的辦公地址無法經營,要開餐飲店,還需要以餐飲店地址為準,再辦理一套營業執照,作為他的分支機構出現。“要是這樣的話,我從登記公司到第一家餐廳開業,就要花掉將近一年的時間,目標肯定完不成。”老李灰心了。
但商事登記改革以后,老李的目標又有了可行性。因為,當企業的住所和經營場所不一致的時候,只要在同一個區內,比如同在思明區,企業不用按照分支機構再辦營業執照,只需要把經營地址備案就行。
這可樂壞了老李。不過,別高興得太早,這只適用于同一個區內,如果他的分店要開到湖里區,還是要按分支機構再辦照。“沒關系,反正以后辦照很簡單。”老李信心滿滿。
地址無法聯系或進黑名單
住所登記放寬了,但是企業也不能掉以輕心,覺得隨便找個地址都可以。作為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如果通過這個地址聯系不到企業,企業就可能被移入經營異常名錄。這個名錄是向社會公開的,用以提醒和警示交易相對人和社會公眾。
進入這個異常名錄三年內,企業還有希望再回到商事登記簿;一旦超過三年,企業的名稱就會被剔除,其名稱使用不受保護。企業的法人和高管也會進入黑名單,這個黑名單的鎖定時間也是三年。
也就是說,這個住所地址,最終有可能導致企業或企業主被凍結在黑名單中長達6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