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中國新歌聲》錄制期間,關于原用名《中國好聲音》的版權之爭就已經打響了。而在這么久時間過去后,據最新消息爆料,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在經過多輪聽證之后,于香港時間2月27日下午做出最終裁決,裁定包括《中國好聲音》這一中文節目名稱在內的所有知識產權屬于原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所有。
裁定中指出拼音“zhong guo hao sheng yin”和漢字“中國好聲音”的名稱權都屬于Talpa公司,而唐德購買了荷蘭原版模式,那么這個名稱也就屬于唐德影視。這也就是說浙江衛視和燦星都失去了《中國好聲音》名稱使用權。
中國好聲音
據了解,國內唐德影視購買了“中國好聲音”的相關版權,隨后,有消息爆料,《中國好聲音》將落戶北京衛視!對此,浙江衛視發表聲明表示《中國好聲音》名稱版權誕生在浙江,屬于中國,浙江衛視是《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的合法權益人。
浙江衛視此前推出了四季《中國好聲音》的電視節目,全國范圍乃至全球華人圈里獲得了超高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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