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新五環之歌侵權登上熱搜引起很多人熱議,新五環之歌侵權究竟是怎么回事?岳云鵬之前為美團做的廣告曲《新五環之歌》被原唱指責侵權,被訴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編權,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該案件,所以,新五環之歌侵權是真的。
原告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訴稱,其是電影《紅牡丹》的主題曲——《牡丹之歌》的著作權人,該作品曾在1989年獲得中國金唱片獎,經過30多年的傳唱,已成為膾炙人口的經典歌曲。2018年4月,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發現相聲演員岳云鵬未經許可,擅自改編《牡丹之歌》的歌詞,創作了《新五環之歌》,該歌曲由北京贊意互動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制作成廣告,被美團運營商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商務推廣。
原告認為,三被告為追求商業利益,共同侵害其音樂作品的改編權,尤其是岳云鵬,將《牡丹之歌》一再改編,并長期、廣泛地用于商業用途,嚴重侵犯了原告合法利益。
新五環之歌原唱是誰
《新五環之歌》改編自《牡丹之歌》,原唱是蔣大為。
蔣大為,1947年1月22日生于天津市和平區,中國男高音歌唱家。國家一級演員,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
1978年,蔣大為去軍隊慰問演出,演唱了自創的《駿馬奔馳保邊疆》。1980年,蔣大為憑一曲《紅牡丹》成名。1986年,春節聯歡晚會演唱《在那桃花盛開的地方》,被觀眾熟視。1989年,獲得第一屆中國金唱片獎,2009年,“2009中非工業合作發展論壇”上獲得"中非藝術家"稱號,被授與民委突出貢獻專家。入選人民網評選的“人民喜愛的60位藝術家”,由他作曲并演唱的《說中國》 《和諧家園》兩首歌入選中宣部100首愛國歌曲大家唱曲目。
如果說《牡丹之歌》肯定有很多網友沒有聽過,但是提到岳云鵬的《新五環之歌》或多或少的都聽過那么幾句。然而近日這首耳熟能詳的神曲卻遭到了原版創作的控訴。
其實對于被控訴也是預料之中的事情,從控文中頻繁出現的三個字“廣告曲”就能看出,改編這么多年之所以沒控訴,是因為單純的個人改編并未牽涉商用,并且岳云鵬的改編之前也是得到《牡丹之歌》原唱蔣大為的認可并表示不收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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