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發布
網易娛樂11月5日報道近日,中國音集協發出公告要求KTV終端生產管理商和卡拉OK經營者,刪除或者不向消費者提供6000多部音樂電視作品。
對此,音集協回應 :“刪除的6000多首歌著作權方沒有加入協會,對KTV沖擊應該不會很大,且大部分不是特別流行的歌曲,演唱率都不高。”
原文如下:
刪除歌曲,依法依規,必須遵守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須依法取得授權,否則要承擔侵權責任。
眾所周知,KTV場所使用海量音樂電視及音樂作品向消費者提供點唱服務負有向著作權人支付版權費的義務,為解決在實踐中KTV經營者難以一一獲得海量權利人授權的實際問題,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規定,經國家版權局批準,音集協于2008年依法成立。作為我國唯一管理音像權利人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音集協同時也接受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委托,代表音樂電視及音樂作品權利人向KTV行業收取著作權使用費。依據《著作權集體條例》的相關規定,音集協只能代表兩會的會員所授權的作品發放許可,所以非音集協或音著協管理的作品均不在許可范圍內。本次公布的6000多首音樂電視作品的權利人均非音集協會員,因此,音集協依照法律定,通知KTV場所及KTV曲庫上線渠道(VOD商)予以全部刪除是嚴格依法辦事、行使著作權集體管理職責的行為。同時也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這6000多首音樂電視作品的權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公司已經陸續向KTV經營者提起侵權訴訟或者即將提起侵權訴訟,KTV經營者如果不予以刪除,將面臨著訴訟賠償的風險,會給自己的經營帶來損失。因此,音集協本次通知刪歌,既是依法行使集體管理職責,更是遵循司法判決,免除KTV經營者法律風險的預防措施,勢在必行、不得不為。
同時,音集協也表示,在未來不斷擴大獲得授權管理作品范圍的同時,也嚴格依法對未入會的權利人作品在其沒有自行單獨授權給使用者的前提下,全部予以盡數刪除,并對KTV經營者使用作品的情況予以嚴格的監管,以避免使用者會不斷地被訴侵權,安心經營自己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