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李志發微博口述侵權案判決結果,并表示將不會繼續上訴,另一起《明日之子》巡演侵權案會在春節之后開庭。
視頻中,李志稱法院判定哇唧唧哇和騰訊構成侵權,但法院認為哇唧唧哇和騰訊不需要向自己道歉,理由是在節目播出時已經署了李志的名字,在李志提出抗議之后他們也刪除了節目,對其沒有什么實際的傷害,最后法院判定哇唧唧哇和騰訊賠償李志20萬元。他表示自己與律師商量之后決定不上訴。
李志表示自己不對判決結果做出評論,只是描述情況,并稱另一起關于《明日之子》巡演侵權的案件將在年后開庭。最后,李志表示自己從來不是針對人,“我希望有更多人能夠敬畏法律,敬畏知識產權,不要肆無忌憚毫無顧忌的侵權,我希望會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