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聲音新logo海報
7月4日,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做出最新裁定,維持此前對于“中國好聲音”漢字節目名稱的行為保全裁定,禁止燦星制作以《中國好聲音》為中文名稱的節目。燦星表示尊重法 院決定,并將于近期公布全新的節目名稱。據悉,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此次裁決僅針對唐德申請的訴前保全令,暫時燦星制作不能以《中國好聲音》為名制作節目, 但該中文節目名稱屬于誰目前并無定論,燦星制作與唐德影視必然會通過司法訴訟的途徑確定其最終歸屬。裁定認為,“中國好聲音”中文節目名稱權益的最終歸屬 確定屬于后續侵權訴訟中實體審理的內容;浙江唐德公司是否確實擁有”中國好聲音”中文節目權益,屬于后續實體審查內容。
《中國好聲音》漢字節目名最終歸屬仍需等待法院判決
今 年早些時候,Talpa提請香港仲裁庭就《the voice of china》節目的相關包裝、LOGO和《中國好聲音》的中文節目名進行裁決,并要求禁止星空傳媒、浙江衛視、燦星制作繼續制作及播放中文名為“中國好聲 音”的節目。在燦星制作明確表示歸還理應屬于Talpa的所有版權(含英文節目名、節目LOGO等),并向仲裁庭遞交了今年全新原創節目的模式之后,仲裁 庭作出明確裁決:駁回Talpa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的宣告要求,駁回Talpa對臨時禁制星空傳媒/夢響強音(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 燦星和浙江衛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目)的救濟請求,也明確指出Talpa不擁有“中國好聲音”漢字節目名。盡管燦星制 作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遞交了這一證據,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然維持了原先的訴前保全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