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歸屬案正式開庭結案,責令燦星公司停止使用包含有“中國好聲音”、“ 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及相關商標標識宣傳和制作歌唱類真人秀節目。對此訴前保全裁定,浙江衛視于7月5日發表公開聲明,回應稱正在由燦星公司制作的《2016中國好聲音》節目將暫時更名為《中國新歌聲》,節目更名后仍將于7月15日如期播出。
就此更名決定,記者致電燦星宣傳總監陸偉,陸偉表示,節目確暫更名為《中國新歌聲》。之所以確定這個名字,有兩層含義:“一,不管選手們選擇演唱華語經典流行音樂還是世界音樂,所有歌曲在我們這個舞臺上都將得到全新的改編,是個全新的演繹,故有‘新’意;二,來到這個舞臺上的所有選手,不論是普通素人還是曾經當過歌手的,不管他們過去的身份是什么,我們都希望這個舞臺可以成就他們一個全新的開始。”
據悉,更名后的《中國新歌聲》將在7月15日于浙江衛視如期播出。但陸偉在采訪中也進一步表示:“因為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禁止裁定只是一個臨時的訴前保全,只是基于現在情況不允許(燦星)使用(‘中國好聲音’相關)節目名,但之后我們還會努力提交新的證據,任何全相關事實的改變,都可能導致臨時訴前保全撤銷。客觀講,‘中國好聲音’的歸屬權目前仍沒有完全確定。而一旦法院裁定發生變化,我們今年的這檔節目也有可能在播出過程中再換回名字。這個現在不好說。”
2012年7月,新成立的燦星制作在購買荷蘭版權方模式后制作的《中國好聲音》成為電視史上現象級節目,隨后4年連續制作四季《中國好聲音》。
2016年1月,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以6000萬美元的價格獲得荷蘭版權方在5年內制作四季《the voice of china》的授權,成為該節目在中國的唯一版權所有者。自此,《中國好聲音》原制作團隊和版權分離的狀態成為事實。
2016年6月7日,唐德影視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申請訴前行為保全,法院對于該申請于6月20日做出了保全裁定,裁定燦星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字樣的節目名稱等。隨后,燦星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了復議申請。
據悉,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此次裁決僅針對唐德申請的訴前保全令,但該中文節目名稱屬于誰目前并無定論,燦星制作與唐德影視必然會通過司法訴訟的途徑確定其最終歸屬。
業內人士分析,目前在司法層面上來說,燦星正在制作的新一季節目將無法使用《中國好聲音》為名,但從廣電行政管理層面上來講,唐德也難以制作《中國好聲音》。因為,在總局備案的“好聲音”品牌屬于浙江衛視。從制作周期上考慮,今年唐德已不可能制作出這檔新節目,且受引進模式節目規定的限制,明年《the voice of china》也不可能進入黃金檔。
對于這場版權糾紛,燦星總裁田明表示,“我們以后不會再買版權。燦星以后只做原創節目,絕不會再出現被外方擁有知識產權的情況。”唐德影視相關人士則表示,“這是一個現象級的節目,如果它有機會能和唐德合作,唐德沒有理由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