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依法糾正重大冤錯案件37件61人 五年間宣告4032名被告人無罪
中青在線北京11月1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今天下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況的報告》。
周強表示,人民法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夯實司法人權保障的制度基石。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依法糾正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陳滿案等重大冤錯案件31件61人,堅決守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
最高人民法院專門出臺防范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要求對于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應當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決。會同有關部門印發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并在此基礎上出臺實施意見,制定關于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法庭調查的三項操作規程,確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3年至2017年9月,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無罪。
曹建明表示,檢察機關在司法改革中,積極探索檢察機關審查逮捕、公訴標準化、嚴格證據標準。2015年7月發布常見50個罪名的審查逮捕指引、公訴案件證據指引,今年6月又會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制定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2013年以來,因排除非法證據決定不批捕2624人、不起訴870人。(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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