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加強古厝、廊橋等文化與自然遺產司法保護。”寫入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福建法院將司法保障文化和自然遺產的保護傳承定為2020年重點工作,出臺《關于加強文化遺產司法保護的十項措施》;
在全國首創設立“福州古厝與遺產保護”等巡回法庭,助推申遺工作大局;
……
近年來,福建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重要論述,秉承司法初心,在精心守護老祖宗留下的文化和自然遺產中積極主動作為、創新保護方式,彰顯福建司法的智慧和力量。
古厝司法保護 打響福建品牌
盛夏時節,位于福州市臺江區上下杭的永德會館修葺一新。二層西側的一個房間,是臺江法院福州古厝與文化遺產保護巡回法庭的辦公場所。
修繕前的永德會館,為臺江某工藝廠承租。因工藝廠多年欠付租金,出租方臺江某修建公司遂起訴提出解除雙方房屋租賃關系及償付拖欠租金的要求。之后生效判決支持其訴情,但該工藝廠仍拒不履行判決,拒絕交房。該修建公司向臺江法院申請執行,執行中發現該工藝廠管理不善,隨意在會館里堆放大量機器設備、生產資料,導致會館年久失修、二樓地板破損嚴重。鑒于此,臺江法院對永德會館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最終,在司法權威的震懾下,永德會館現場交還給該修建公司。
“該案件的圓滿執行,不僅有利永德會館后續的修繕、保護工作,也為推進上下杭的整體保護改造奠定了好基礎。”福州古厝集團副總經理林禮訓認為,巡回法庭的設立,既有效保障產權人的合法權益,又助推古厝保護修繕、改造利用工作順利推進,讓百年古厝再煥光彩。
2019年11月21日,臺江法院設立全省首個古厝與文化遺產保護巡回法庭,成立當日即在三坊七巷、上下杭設立兩處辦案點。2020年8月,在倉山梁厝歷史文化街區再設新辦案點。巡回法庭庭長黃利敏告訴記者,巡回法庭采取跨域立案、集中管轄、三審合一的方式,受理福州市轄區內與“被列入市級和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相關的民事、行政一審案件和執行案件,形成古厝糾紛化解的“半小時工作圈”。
以珍愛和尊崇之心 精心保護遺產
如何讓歷史文脈更好地傳承,福建法院一直在探索,一些工作也走在全國前列。今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特別提到:福建法院加強古厝、廊橋等文化與自然遺產司法保護。
“做好遺產保護工作,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省法院相關負責同志介紹,近年來,福建高院黨組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部署,以珍愛之心、尊崇之心對待各類遺產,將解決“各類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難題積案”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和“為民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堅決扛起守護傳承歷史文脈的重要政治責任。全省各地法院結合工作實際,相繼出臺具有地域特點的遺產保護實招舉措,助力我省遺產保護取得積極成效。
2019年,永泰法院在白云鄉竹頭寨設立“古莊寨保護法官工作室”,“巡寨”便成為該院生態庭副庭長蘇燕偉工作的一部分。
“巡寨”發現古莊寨修復資金短缺,蘇燕偉等法官多方奔走,尋求支持。永泰法院聯合縣文體旅游局,為18座省級以上古莊寨投保“財產綜合險”,以不到10萬元的財政資金撬動1300多萬元的保險金額,總投保建筑面積逾6.5萬平方米。
為提升“鼓浪嶼-歷史國際社區”的品質和形象,廈門法院推動鼓浪嶼法庭“向前半步走”,建立與管委會等相關部門的工作聯動九項措施,協助政府完成重點歷史風貌建筑綜合整治。
三明法院在被考古界譽為“南方周口店”的萬壽巖遺址設立法官工作室、巡回法庭,更好地為游客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協助景區開展調解工作,打擊妨害文物管理犯罪行為等,服務萬壽巖遺址研究保護利用工作。
目前,我省現建有2個遺產保護巡回法庭、9個專門合議庭,在世界遺產地、文化街區、古村落、生態保護區設有140個司法服務點,建成集成果展示、文化推廣、保護體驗、法治宣傳為一體的司法教育基地68個。(福建日報記者 嚴順龍)